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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株洲年产35万立方米混凝土加气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
点击数:2994
更新时间:2015/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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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株洲年产35万立方米混凝土加气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
2.1项目背景
2.1.1国内外加气混凝土砌块技术发展现状
加气混凝土是20世纪30年代发展起来的新型建筑材料,是以粉煤灰(或矿渣、砂)、石灰、水泥、石膏等为主要材料,经铝粉(膏)发气,高压饱和蒸汽蒸压养护而获得具有一定强度的多孔轻质的新型建筑材料。从工业化生产至今,加气混凝土历史虽然不长,发展却很迅速。50年代初期加气混凝土世界产量还没有超过100万立方米。到70年代中期,到70年代中期世界产量达到3300万立方米。随着加气混凝土生产技术日益完善,涌出一批专业技术。至90年代中期世界产量以达到6000万立方米,分布的范围以包括寒带、温带和热带地区,广泛用于墙体和屋面。加气混凝土的优良品质是世界公认:在德国被誉为“浮在水面上的混凝土”、在日本被称为“建筑上的羽绒服”、在我国定性为“21世纪新型节能的墙体材料”,它可以替代“秦砖汉瓦”传统建筑材料和“肥梁胖柱深基础”的建筑模式,也是其它建筑材料不可替代的新型墙体材料。而生产的来源广泛并且容易进行技术处理,产品又有着广阔的市场。我国于上个世纪60年代引进了第一条加气成套设备及专利技术,加气混凝上制品从此成为我国墙体材料的新成员。但其发展之路并不平坦,原因除产品本身有社会认知过程外,建筑市场需求及相关的政策扶持都是不可或缺的环节。我国新型墙体材料是伴随经济发展的步伐前进的。新墙材是一种紧紧围绕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以及建筑节能等概念的新型建材,墙体材料革新是适应我国国情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举措。加气混凝土容重轻、保温隔热性能好、生产及运输能耗低、不易燃而且是利废产品,正符合墙材革新的要求。其在发展中虽然受诸多因素影响,但由于它具有其他新墙材所没有的独特性能,决定了其在建筑市场中大有可为,近年来,混凝土加气块在全国各地特别是大城市建筑市场中应用量的大幅递增就证明了这一点。并且近年来国家为限制生产实心粘土砖,在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制定了一系列的相关政策进行鼓励。
2.1.2政策背景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制定的《墙体材料革新“十五”规划》指出,墙体材料革新,是保护耕地,节约能源,改善环境,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措施,同时对促进墙体材料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和改善建筑功能,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住宅产业现代化为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带来了机遇,城市现代化和加快城镇化建设也要求提供更多的新型墙体材料。对粉煤灰、建筑废弃物制品类的利废、节能、环保等新型墙体材料,在政策、税收、设计、推广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使用工业废料----粉煤灰作为主要原材料的加气混凝土砌块便是符合这一产业政策的环保、节能产品。国家为限制生产实心黏土砖,鼓励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制定了一系列的奖惩政策,如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印发财综(2007)77号《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新型墙体材料目录》,《江西省促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等等。相关法律法规在限制生产实心黏土砖,鼓励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限制生产和使用黏土砖
1)对生产实心黏土砖的企业征收土地使用税;
2)国家墙改办指定:全国170个大中城市2003年6月30日前禁止使用黏土实心砖,另有20个大中城市最迟在2005年禁止实心砖进市。在全国许多省、市地区都推行强制拆掉砖窑,全面禁实心黏土砖。
3)不得新批上黏土砖厂,并对现有砖厂限定取土用地和产量,逐步淘汰。
2、鼓励发展新型墙体材料
1)新设立的新型墙体材料企业用地,其土地供应价可按协议出让最低标准执行;
2)对新型墙体材料可享受按增值税应纳税款减半征收的政策;
3)对生产原料中掺有不少于70%粉煤灰、30%煤矸石等工业废渣的新型墙材,可享受增值税减免政策;
4)对有一定规模、生产工艺较先进的新建生产新型墙体材料且符合新型墙材专项基金使用范围的企业,可享受新型墙材专项基金贷款贴息;
5)强化新型墙体材料的过程控制,要求相关部门纳入项目立项审批、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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